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信息来源: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一、考试科目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科;对本次考试之前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按照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规则,可报考三科中未合格的科目,这是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最后一次考试。
  重大提醒: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我市之前采取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为了做好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经请示财政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即本次为本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最后一次考试。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网上报名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并选择报考科目。
  重大提醒: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一经打印考生缴款通知单,请不要修改在线报考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再点击“保存报考信息”按钮,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书导致报考确认不成功。
  (一)报名材料:1.国内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用“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人士用“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2.打印的《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0日 至 2013年8月15日
  (二)本次考试报名由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和宝安区会计培训中心负责现场确认。
  (三)报名确认时间: 2013年7月29日 至 201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9:00 - 11:30、下午 2:00 - 5:00,请注意及时报名。)
    (四)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3年9月27日 至 2013年10月16日(考生可网上自行打印)
五、考试收费标准
(一)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
(二)在线报名、现场确认均完成后方为本次报名成功,报名收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六、考试用书和培训
  考生可采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用友版)、《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教材。
  七、考试时间和方式
  深圳市2013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1月6日起举行,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看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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